外汇资讯

东微半导(688261):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5-08-05 | 分类: 外汇资讯 | 查看: 3574
原标题:东微半导: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拟聘任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天健进行沟通。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计) 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
2024年上市 公司(含A、 B股)审计情 况 客户家数 297家
  审计收费总额 3.86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近三年致同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0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傅智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定价等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致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关键词: